小潘潘丈夫江欽良涉詐貸1億 檢起訴求重刑
藝人小潘潘的先生江欽良。(中央社/資料照片) 更多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在偵辦草屯鎮農會賄選案時,發現江欽良涉嫌以人頭購買土地,然後向草屯鎮農會貸款,檢方在106年10月率領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等單位前往草屯鎮農會、江欽良住處等地點進行搜索,帶回江欽良、前草屯鎮農會理事長李崧存等人進行約談,江欽良訊後,檢方諭令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 南投檢方今天發出新聞稿指稱江欽良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公司法等罪提起公訴,檢方指出,江欽良透過江男、廖男等人頭,購買南投草屯鎮日新段的土地,然後再向草屯鎮農會貸款,而除了向草屯鎮農會詐貸外,江欽良也用類似手法透過10多人頭購買屏東恆春鎮龍泉水段土地,將大片土地分成小塊後安排10多人買下,向恆春鎮農會及長治鄉農會貸款。 檢方統計,江欽良向草屯鎮農會、恆春鎮農會以及長治鄉農會詐貸的金額,合計約有新台幣一億元,江欽良所為涉犯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背信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藝人小潘潘的先生江欽良涉嫌用人頭購買位於草屯鎮以及恆春鎮的土地,然後向草屯鎮農會、恆春鎮農會以及長治鄉農會貸款總計一億元,投檢認為江欽良涉犯偽造文書等罪,且證據明確下猶飾詞狡辯,並無悔意,將向法官請求予以從重量刑。